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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得到系统性完善 老百姓幸福感和获得感满满

发布时间:2023-06-06

   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深化改革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管理体制,制定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,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得到系统性完善,建立和实施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、河湖长制、生态保护红线等一系列制度,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。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。全国重点城市PM2.5平均浓度下降57%,全国地表水优质断面比例上升至87.9%,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。

   今年以来,随着经济全面恢复,面对可能带来的污染增量,我国以更高标准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,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、重要领域、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。

   蓝天保卫战向更深、更难的领域展开。前不久,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一系列攻坚行动方案,聚焦重污染天气消除、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问题和难点,打出攻坚行动方案“组合拳”。

   
曾经重污染天气频发的河北省,坚持因地制宜、因城施策,制定了30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,今年一季度,省内城市第一次全部退出全国空气质量排名“后20”行列。

   
治水理念加快转变。今年4月,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出台,构建了我国治水新格局,着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水污染防治为主,转向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“三水统筹”系统治理。目前,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和黄河流域“清废行动”全面展开。

   
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 蒋火华:面对新形势,我们必须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,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,把污染防治攻坚的各项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考量,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,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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